(1)、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2)、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增值稅屬于價外稅,轉出稅金仍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中核算,無需計入商品成本。
進項稅額轉出的計算
(1)若原外購貨物全部成本據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扣了進項稅額,則按需要轉出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賬面成本乘以外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計算轉出。
(2)若原外購貨物全部成本按支付價款乘抵扣率抵扣了進項稅額,則按據需轉出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的賬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計算轉出。
(3)若原外購貨物是根據多種憑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了最大限度的體現公平,可以需轉出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的賬面成本×綜合抵扣率計算結轉進項稅額轉出。
其中綜合抵扣率=本期外購貨物全部進項稅額÷本期外購貨物全部成本×100%
(4)在產品、產成品發(fā)生非正常損失,可按以下辦法計算結轉進項稅額轉出。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或產成品成本×(本期在產品、產成品當中外購貨物成本÷本期在產品、產成品全部成本)×外購貨物或應稅勞務綜合抵扣率
(5)兼營免稅項目或非應稅項目(不包括固定資產在建工程)而無法明確劃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可按以下辦法計算結轉進項稅額轉出。(來源網絡)